“姑苏杯”专栏

发布日期:2019-08-22  作者:  来源:

苏州市“姑苏杯”(房建等类)优质工程奖
申 报 规 模 标 准
 

 
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000㎡。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6000㎡的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35000㎡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别墅应在同一区域内且建筑面积≥3000㎡或达到10幢以上。
三、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000㎡或单跨≥24米的单体工程。
四、园林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建筑面积≥2000㎡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 绿化工程:绿地面积≥5000㎡或单位工程造价≥800万元。
五、作为参建单位与单位工程一起申报的专业工程:
(一)新建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单项工作量≥1000万元,可作为参建单位与单位工程一起申报。
(二)新建项目的装饰工程的单项工作量≥600万元,可作为参建单位与单位工程一起申报。
(三)新建项目的智能化工程的单项工作量≥600万元,可作为参建单位与单位工程一起申报。
(四)参建单位工作量≥单位工程造价的10%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与单位工程一起申报。
六、钢结构工程:
(一)网架、网壳等空间结构工程,单跨跨度≥30米,或建筑平面面积≥3000㎡;
(二)单项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用钢量≥800吨,且建筑平面面积≥8000㎡,且跨度≥24米;
(三)单体建筑面积≥1500㎡的钢框架住宅或公共建筑。
七、装配式建筑工程
(一)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并具有一定规模,其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5000㎡的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0㎡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公共建筑面积≥5000㎡,木结构建筑面积≥2000㎡;
(二)工程项目技术体系成熟可靠,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且混凝土结构建筑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20%,钢结构、木结构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60%。
八、交通工程
(一)公路工程  
1.单座桥长≥300m或单跨≥50m的独立特大桥或独立大型互通立交桥;单跨≥50m或多跨总长≥100m,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
2.300米以上的隧道;
3.1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含交通工程设施);
4.2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水运工程
1.长江港口≥3000吨级的码头或内河港口≥300吨级的码头;
2.5公里以上的航道工程;
3.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船闸工程。
九、电力工程:为总承包,单机容量≥100MW或超临界的发电工程;≥220kv的送变电工程(双回≥30km或单回≥40km的输电线路);单位工程造价≥1亿元的风力发电、热电联产等发电工程;工程造价≥5000万元的新能源或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包含太阳能发电、城市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等)。
十、水利工程:单位工程造价≥3000万元的单独立项的水利建设工程。
十一、通信工程:各基站为永久性建筑且单位工程造价≥5000万元的单独立项的通讯建设项目。
十二、个别房建、交通工程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突出影响、科技含量高、或建筑风格独特,并有代表性,质量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